共青团组织筹备工作计划
根据团支部《关于做好共青团组织筹建工作的通知》 (xxxx)、《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为做好全行共青团筹备和组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在市分行党委和共青团黄冈市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黄冈邮储银行实际,按照“依法合规、统一筹建、上下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各县市分行按照市分行的统一安排,成立各级筹备组, 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自下而上完成第一次团代表大会或团会议,选举第一届委员会工作,建立共青团工作机构。
二、共青团组织体系和共青团的名称
(1)组织系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邮政储蓄银行黄冈分行委员会实行市分行和县市支行两级共青团组织体制。市分公司和营业部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2)共青团的名称
1.市分行:成立团委,名称为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委员会,简称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冈分行委员会。
2.县市支行:团支部,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市)支行分支委员会,简称: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县(市)支行分支委员会。
3.市级分行:设立团支部,名称为中国共青团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支部委员会,简称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冈分行支部委员会。
4.市分行营业部:成立团支部,名称为: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冈分行营业支部委员会,简称:共青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冈分行营业支部委员会。
三、共青团工作机构设置
(1)总原则:全行各级团组织不单独设立专职机构,以兼职形式设立。它们受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为主,受地方团委的业务指导。
(二)团委成立:市分行团委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团支部的建立:各级团支部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团员2人。
四、团干部的配备
各级团干部,即各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和团员都配有兼职。
(一)干部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质和作风,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知识结构合理,技能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大局,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和激励能力,能够积极工作,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3.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谦虚谨慎,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进取。
(二)团委主任候选人提名原则。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企业情况,一般不少于3年企业工作经验;
4.秘书被提名为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
各县市支部、业务部门成立团委筹备组,经同级党总支研究同意后,报市支部批准。筹备组组长由各分管支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综治部经理担任,成员由综治部相关人员和团干部候选人担任。筹备组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共青团组建期间的工作,在团委选举前代行团委职责。
(2)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1、根据上级团委的部署安排,做好团员青年的调查工作。
2.我行共青团筹备组和同级团组织的干部提名候选人。
(三)制定设立方案。
各县市团支部筹备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团支部组建方案,报同级党总支批准,并报市团委筹备组批准。提交的请求应包括以下方面:
1、党组织调研情况:
2.成立共青团筹备组;
3.本行青年会员的数量和基本情况;
4.共青团的组织设置和第一届委员会的设置;
5.第一次团拜会筹备计划;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项目实施
县市支行根据党总支批准的组建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1.为第一次团拜会做准备。
2.向市分会申请召开第一次团拜会。
3.根据市分行的批复意见,召开了全行第一次团拜会。
4.汇报本行第一次团拜会情况及选举结果。
5.制定共青团的工作思路和计划。
6.按照该行党支部团委和市分行团委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第一次团拜会
(a)会议的形式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以第一届团代会的形式成立团委,以第一届团代会的形式成立团支部。
召开会议的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步举行。
1.各分行团委筹备组经市分行批准,召开了该行第一次团拜会。
2.市分公司团委筹备组指导市分公司机关和市分公司业务部门召开第一次团支部大会。
3.各支部第一次团拜会后,市支部召开第一次团拜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级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代表出席市团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2.团拜会:选举产生本级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听取本级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的筹备工作;选举代表出席市团委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三)代表大会的规模和代表的分布
市支部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名,名额分配原则按各线团员青年人数的11%确定。代表比例为:代表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代表不少于30人;党员、少数民族和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四)行骗
2.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在候选人的20%以上,由县市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社员提名,根据多数社员的意见确定,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选举。
3.各级团的委员会筹备组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代表的程序和资格。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向代表团代表大会报告资格审查情况。审核通过后,代表正式合格。
(6)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团的各级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成:
1、候选人数应超过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2.团支部委员由全体会员提名,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团委委员、市团支部委员会筹备组广泛征求各团支部委员意见,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组织批准,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小组审议讨论, 并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审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团的会议进行选举。
4.团支部委员会书记由团委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候选人是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组织同意,根据多数新当选委员的意见确定的人选。
团支部委员会书记的选举可以不提人选,由团拜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选举产生。
5.团委书记、副书记由团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组织批准后,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候选人必须是这个委员会的成员。
6.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和委员会的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共青团批准。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为二至三年,委员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
(7)大会的选举
1.选举时,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得票数超过实际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候选人才能当选。
2.出席市支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名单按市支部大会筹备组分配的20个名额确定。选举单位报同级党组织和市支部团代表大会筹备组审核同意后,在团代表大会上正式选举产生代表。
3.团的支部委员会和委员会书记一般由差额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组织同意,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
4.选举结果应当向上级团组织报告。
选举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办法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七。共青团印章
参考《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组织印章问题的规定》的标准。各团支部委员会的印章由市支部统一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