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记者发现,不少“网络名人中的名店”为了聚拢人气、彰显实力,在店铺里挂出了“中国名店”、“中国名小吃”、“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牌”等各式各样的牌匾,令人眼花缭乱。然而,这些看似强大、光鲜亮丽的奖牌,其实大多是“无中生有”,甚至背后还隐藏着一条灰色产业链。那么,用假奖牌做门面可能会引发哪些法律灾难呢?
1 .假奖牌撑门面或构成虚假宣传。
很多“网络名人名店”装修很好,风格也很丰富,非常适合朋友打卡。即使有几百人排队,也抵挡不住人们逛店的热情。店内悬挂奖牌是消费者了解商家优质口碑的直观窗口。一般来说,似乎奖牌越多,商家的产品质量就越有保证,也就越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选择,从而形成品牌效应,占领市场份额。正是因为奖牌能撑起一个漂亮的“门面”,所以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故意挂假奖牌。这种做法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商品或者服务获得了荣誉称号,质量可靠,从而产生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客观后果或者可能,从而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商家挂假奖牌、荣誉称号,构成虚假宣传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作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予以公示。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上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奖牌现象多集中在餐饮、民营医疗、环保、装饰建材等行业。以装修行业为例。江阴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当地有一家名不见经传的装修设计公司,但墙上挂满了国家和省级机构颁发的牌匾。“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会员”、“AAAA诚信企业”、“最受消费者尊敬”、“最佳设计品味奖”、“江苏家装标杆企业”、“金牌施工队”等6个荣誉牌匾,授牌单位均为“名义”。乍一看,人们以为公司质量过硬,其实这些荣誉勋章都是假的。据了解,该公司以200元的价格从网上定制了6块牌匾,以提升公司声誉,招揽生意,扩大影响力。因该公司在经营场所展示未经任何评选的国家级、省级荣誉奖牌,无法确认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公司及其产品具有较高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局随后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买卖“荣誉”背后的灰色产业链
实践中,勋章和荣誉称号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行业协会评选。参与者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选拔过程规范严格。具有荣誉称号的经营者及其商品,在产品质量和诚信服务方面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水平。对于消费者来说,权威部门评选的奖牌、荣誉、称号是消费选择的重要参考。正因为如此,一些急于求成的经营者才会想“剑走偏锋”,花钱买假奖牌,而无良商家正是利用了经营者的这种心态。
拿假奖牌有几种形式,假奖,花钱买奖,自制奖牌。具体来说,除了个别行业协会、专业团体组织的虚假评奖外,还有不少组织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名义开展评选活动,私自授予奖牌、证书等荣誉称号。以在国外注册的“山寨社团”或“离岸社团”为代表的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字头”、“中字头”的旗号冒充官方社会组织,再以颁发奖牌证书为诱饵,以表彰讨论为借口敛财,致使众多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使用假奖牌的经营者还可能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在行业内造成不良影响。
有的商家为了“荣誉”主动花钱找颁奖单位买奖。近日,据某媒体记者调查,东北某地方食品协会为全国性协会,注册正规。该负责人表示,协会每年都会组织比赛和颁奖。此时,虽然评选活动已经结束,但您仍可以参与评选,奖牌内容可自行选择,且保证成功。只要你交钱,这块奖牌的含金量不言而喻。
更有甚者,他们私自制作勋章。私下制作奖牌的成本很低。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定制奖牌”,有很多价格为10元的“定制金箔奖牌、木质持有者荣誉证书”的链接。缴费人数显示1000多人。问店家才知道,奖牌也是可以量身定做的,材料和种类都可以要。除了线上制作,线下图文印刷店也可以满足制作奖牌的需求。店家说“做品牌就行,出了问题不负责”。
对经营者奖牌和荣誉的争抢,也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诈骗和经济损失。近日,南京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假协会举办网络比赛,让参赛者付费排名的新型网络诈骗案。药店老板易某参加“2020年南京十大诚信惠民平安药店”网上评选,发现票数落后,遂支付4495元购买了13000票。活动最后,易某药店获得第二名,获得木制奖牌和饮水机。但他发现,主办方是江苏省的一个行业协会,但奖牌却是直接从温州的奖牌厂寄来的。易某联系了协会,发现没有评选活动。受骗的易某立即报警,诈骗团伙随后被抓获归案。经警方讯问,原来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是寻找参与对象,邀请商家参与网评,在网评活动页面放置“枪手”,打压真实商家排名,刺激其为排名带来的影响买单。除了评选药店,该团伙还以车友之家、省餐饮协会等名义在各地举办评选大赛。每次评选活动的参与商家都在50家左右,全国各地的受害者也不少。
需要明确的是,不要以为只有制假才会受到惩罚。参与买卖“荣誉”的全产业链都是违法的。制造、贩卖、购买假勋章、荣誉称号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伪造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上述法律所称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以有关机关、团体和其他单位的名义,非法制作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商家获得的勋章荣誉证书属于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文件。伪造奖牌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奖牌,都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消费者要小心为“虚假外表”交“智商税”
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发布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除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符合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领域和业务范围;二是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度滥用;第三,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第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五,社会组织名称前应冠以达到鉴定标准的项目或奖项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公安、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适当介入奖牌荣誉过程,规范社会评比表彰活动,严厉查处假奖牌制造者、买卖者、使用者,依法清理和杜绝灰色奖牌交易,切断假奖牌灰色产业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更好发挥市场经济作用。
品牌是经营者和商家的重要商业价值,但商家也要明白,奖牌是一段辉煌的过去,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口碑毕竟来自顾客的真实体验。让源源不断的回头客代替一次性打卡,才是长久之计。而且商家更应该警惕“刷信”的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导致的商誉降低和违法违规风险。一旦被曝光,他们不仅会面临惩罚,还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份额。
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要擦亮眼睛,不要为“虚假的外表”交“智商税”。被假奖牌误导的消费者可以积极向相关部门投诉。
阅读延伸
“名牌”涉嫌非法经营。不要动脑子。
很多商家为了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往往希望借助其他知名品牌的影响力,引导消费者将自己的商品误认为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产生特定的联系,从而提高自己或者自己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俗称“傍名牌”。“傍名牌”有多种形式,如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注册名人姓名、艺名、笔名等。作为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止商品来源的混乱,禁止恶意附加,维护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
实践中,“傍名牌”违法行为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法律适用的边缘交叉性和违法手段的多样性等特点。它包括
品牌建设要精耕细作。“向名牌靠拢”不是长远发展规划。如果构成违法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傍名牌”行为规定了民事侵权责任。两法的赔偿规则原则相似,都是顺序赔偿。赔偿的先后顺序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和法定赔偿,法定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不同的是,《商标法》还规定了注册商标使用费的补偿标准。对于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两部法律都规定了侵权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但惩罚性赔偿必须由权利人主动向法院提出。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拘泥于商誉,努力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诚信经营赢得公众赞誉。在申请注册商标或注册企业名称前,要充分检索在先的商标注册信息和同行业企业名称,避免权利冲突,引起纠纷或诉讼。
买假奖牌撑场面,谨防惹祸上身。
北京日报记者杨辉(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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