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验收和审查。
2)认可。
3)领证,办理其他证书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根据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根据《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原法定代表人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的文件、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出具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
9)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当向公司登记部门提交新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2)原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经济性质发生变化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资产权属确认文件。
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提交批准文件;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验资证明;名称变更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6)其他文件和证件。
7)接收《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的营业单位、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条例》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信息:
一、个人独资公司变更登记
(一)投资者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业务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者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合伙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或者证明变更原因发生的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
5)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