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的共同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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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98号提案的答复
国发发子涵〔2019〕103号
罗伟鸿、李书福代表:
你局《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内容丰富,研究深入,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解决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混淆具有积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行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已经对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冲突做出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我局坚决贯彻总局部署要求,积极打击恶意商标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全力打造信息平台,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地位
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属于人格权,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依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的登记依据是《公司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商标是由文字、图形、颜色等多种元素构成的。它是用来区分不同运营商的品牌或服务的标志。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用于区分不同的市场主体。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分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认为公用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实质上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市场混乱。
二。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程序
(一)后一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的
如果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经营者在使用企业名称过程中的混淆,使人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认定和解决。《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完善了关于混淆行为的规定,导致他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增加第(四)项“其他能够导致人们误认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企业名称涉嫌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企业的名称权冲突。
现行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以保护在先企业的名称权。《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企业名称权属于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范畴。
第三,积极打击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号的行为。
在商标异议和无效阶段,我局加大了对恶意抢注、抄袭、模仿、剽窃他人驰名商号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恶意抢注、复制、模仿、抄袭他人驰名商号,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大量案件,可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使被异议或者无效的商标不予核准或者宣告无效。
四、打通全国商号和商标注册信息共享平台。
我局积极推进商标数据库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推进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商标评审系统第四期工程已经启动,旨在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建设商标数据开放和分析系统。项目完成后,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该系统在线查询相关商标信息。
五、继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推进改革,向社会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数据库,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服务;建立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对拟申请的企业名称进行辅助筛选,并向申请人提供筛选结果及相关信息,供其参考和选择;制定企业名称相似比较规则,完善禁用词词汇,提高系统拦截不当名称的能力。目前,全国各省都开展了企业名称自行申报试点。2019年,国务院发布《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国发〔2019〕6号)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登记由登记机关的预审变为企业的自主承诺。对于可能与其他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注册机关主要以风险告知的方式告知企业使用该名称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使用。
六、妥善处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商标与商号并存的特殊情况。
关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商标与商号并存的特殊情况,你局提出了“诚信共存、包容发展”的原则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言简意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局深表赞同。下一步,我们将深入研究论证,妥善平衡各方利益,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当然,你可以参考企业名称的创意。
(1)注意符合我们的理念。
在给集团公司命名时,要注意公司的理念,就像“人如其名”一样,给消费者一种安定安心的感觉,从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团结
与一般公司不同,集团在命名集团公司时要注意名称的统一,从而起到良好的集团宣传作用。
独特性
个别公司名称可以避免与其他公司名称相同,避免混淆公众的记忆,加深公众对公司的印象。
集团公司的名称要结合企业的行业性质和经营内容,也要符合法人的生日格局。企业名称不仅是企业的名片,也是企业文化。不仅要朗朗上口、霸气隽永,更重要的是要符合行业的业务内容。企业名称决定了企业的兴衰
一个公司在成长发展期一般都有一套自己的文化理念。当一个公司发展到集团阶段,进一步明确更高的文化追求,就像一个国家的宪法一样,是一个集团的灵魂;在给一个群体命名时,可以将其规划在群体更高的文化追求中。
3.有长远的眼光
集团名称一定要有长远眼光,可以放弃行业属性、产品特性、目标客户等。从而创造出一个覆盖全球的壮丽名字。
好名字()是为群体量身定做的。与一般企业的命名不同,集团公司的命名更注重通过名称对企业内部的产品体系、人力资源体系、资本体系等系列产生相应的影响。下面来看看集团公司的命名方式。回到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看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