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最新通知,自2020年4月30日起,在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正式启动企业名称登记和告知承诺制度改革试点。
此前,市局在《关于在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企业名称自行申报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相同或近似名称进行计算机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导出,告知申请人可能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单、因可能侵权而强制更名等法律风险。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后,登记机关不再对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近似进行人工审查。看到这里,你可能会忍不住想到两个问题:1。我不是西门子,但明天我能叫西门子吗?(妈妈,幸福来得太突然了)2。我是西门子,明天大家都叫西门子。我该怎么办?在试用了今天的“一窗式”系统后,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想多了。原因是,并不是所有要使用的名称都可以适用于“知情承诺制度”。更准确地说,只有被系统判断为中等风险或以下的名字,才能用“知情承诺制”申报。如果系统确定是高等级风险,只能用老办法申报,即仍然进行人工审核。下面举几个例子(除了列举的原因,下面的名字里可能有很多高危因素):1。同一个品牌名称,相关行业,判断为高风险情况。
2.字音一致,行业一致,判定为高危情况。
3.字号有包含关系,行业或行业类别相同,判定为高风险情况。
最后需要说明几点:1。即使适用“告知承诺制”,仍存在公司最终无法注册的可能性(如公司名称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公众误解等。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不予登记)。2.通过“告知承诺制”申报的成功企业名称保留期为两个月(老办法为六个月)。3.浦东新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区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在系统中选择“其他区域”的老办法申报名称(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