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预收2020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资金申请材料、拨款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的通知
资料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企业名单已在我网站公示。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加快资助进程,我委决定提前收集资助申请材料和资助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账户信息
1.请被资助单位在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基本存款账户或结算账户相关信息。如果没有填写,将不会收到其资助材料。
2.“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名称。企业变更工商名称的,请填写变更后的企业名称。
3.请仔细检查银行账户中的所有信息,以确保其准确无误。如果银行拒付你,后果由你负责。
二。提交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
1.登录市科委业务系统,通过系统打印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经市财政部门认定并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应与市科委业务系统报送的专项审计报告一致,并加盖公章)。
3.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三份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装帧)。
三。提交资助材料的相关要求
1.被资助单位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样本见附件1),账户信息必须与第(1)项填写的信息一致;请填写我们网站上公布的金额;请在经办人及账户确认函首页右上角标注序号(公示名单中的序号)。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样式详见附件2)。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的身份证,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签名、联系方式、公章)。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的公司身份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
5.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收款人名称与申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用回形针装订。
四。提交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按要求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和资助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批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
时间:8月12日-8月13日(各单位提交时间见附件3)。
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大厅5号、6号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8127373,8812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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