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基于不同的出发点,可能会借用他人(公司或自然人)的银行卡账户进行公司的收支。毫无争议,借用他人银行账户的法律风险主要在于账户持有人(出借人)。那么,借款人是否违法?有没有法律风险?具体有哪些法律风险?
103010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获取银行信贷。”借出银行卡的行为是违法的。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借款,但两者实际上属于同一行为。所以借用他人银行卡也是违法的。
在法律后果层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文件规定的“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处罚,都指向“存款人”。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存款人是指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主体。因此,行政处罚的规定只涉及出借人,不涉及借款人。
公司借用他人结算账户进行收支。从外观上看,钱进了别人的账户,支出从别人的账户出来,和公司或者自然人自己的收支完全一样。一旦债权人或共有人要求,存款可被分割或执行,大额异常支出可被确认为转移资产。这个问题在借用自然人账户时尤为明显。一旦账户出借人离婚,就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私人账户中的存款很可能被账户出借人的配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原本合理的公司支出则可能被账户出借人认定为资产转移。这些事实虽然可以查清,但是耗时耗力,尤其是对于财务不规范的公司。一旦账户出借人配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可能直接导致公司现金流断裂。从公司角度来说,具体风险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账户可能被查封,资金受限,影响正常经营;二是大量与银行流水相关的商业秘密被他人知晓,存在其他衍生操作或法律风险;第三,公司需要作为第三人出庭,参与诉讼,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增加不必要的沟通和诉讼成本。
所以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公司收支本身就存在法律风险,需要有针对性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