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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ucesz.com/企业名称侵权纠纷行政(工商)投诉申请书尊敬的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公司“XXXXXXXXXXXX”成立于2001年12月14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在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使用XX公司名称,从未间断。近年来,随着XX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寿光XX新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无视法律规定,未经我们许可,擅自注册使用XX作为企业名称。业务范围涉及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施工等。足以将相关公众与市场主体混为一谈,误认商品来源,误购,已经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商号权。
2.而且由于我们产品的特殊性,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害甚至误导防水工程,给全国各地的客户带来不可预知的影响。具体的侵权事实和法律如下:1。事实和理由。寿光XX新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擅自使用我公司名称XX作为企业名称。2.寿光XX新材料有限公司、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我公司相同或相近:寿光XX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防水建筑材料;承担3360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潍坊XX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防水工程施工;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一般小型建筑工程施工;销售预防
3.水材料3。我们公司注册于2001年12月14日。在潍坊,同行业的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者近似(法律依据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上述两家侵权公司,均为我公司经营多年后成立)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商号权,构成无可争辩的竞争。二。法律依据1。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申请登记时,以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第六条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冒充竞争对手
4.人的注册商标,以及(三)擅自使用他人的商业名称,导致他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字号,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综上,申请人认为侵权企业擅自使用“XX”作为企业名称,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三条。我公司的行业是建材行业。当前,侵权案件发案率高、涉案金额巨大、涉案受害人广泛、调查取证难度大。一旦公众混淆了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社会危害。
5、据此,申请人恳请贵局:1.从速查处,要求已使用" XX "注册名称的企业限期撤销、变更企业名称;2.从严审核,非经我公司书面绶权,任何人不得使用" XX "申请注册新的企业名称。请贵局予以协助为盼!证据材料:附件一未经我司授权使用" XX "的注册公司名单附件2“XX”注册商标书附件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019年xx月xx日""在结尾,边肖给了你一段话。我曾经说过,学会学习的人是非常快乐的
6、人。在每一个精彩的人生中,学习都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个专业的文书和教学岗位,我明白不断学习的重要性,人生勤奋,什么都不能得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成就更好的自己。各行各业的员工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相关知识,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的需求。这个文档也是由我的s编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