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拒绝交回公司执照。公司无法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甚至对外业务也受到影响。日前,石狮某公司将原法人代表一纸诉状告至石狮法院。
据了解,郭某某、曹某某等4人出资成立石狮公司。2021年,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曹某某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改选郭某某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但曹某某迟迟不归还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等公司证明。
法院认为,石狮某公司的决议是公司的真实意志,全体股东应受该决议约束。公司执照归公司所有,曹某某作为原法定代表人,有权保管公司执照。但石狮某公司已将实质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某某,曹某某不能再占有公司执照。然而,他未能遵守公司的决议,归还他仍然持有的许可证,这是一种未经授权的占有行为。石狮某公司要求曹某某返还公司营业执照,即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合理合法。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责令曹某某限期返还。
对此,曹某某坚持认为郭某某无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服判决,上诉至泉州中院。日前,在泉州中院组织的调解下,曹某某已按约定时间归还公司执照。双方的争端完全解决了,公司恢复了正常运营。
据了解,公司执照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意志的外观,种类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等。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一旦公司执照被一方或多方占用或抢夺,其他方很可能因为没有公司执照而寸步难行,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法官提醒,如果公司内部证照管理制度不规范,或者股东继续占有公章、证照等发生纠纷后,非常容易出现未经授权的人员冒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交易等情况。这会给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未知的风险。同时,无权继续持有公司执照而不归还的人,一旦私自使用,很可能要个人承担合同责任,甚至涉嫌合同诈骗。
此外,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或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进行工作调整时,应妥善交接和保管相关证照,避免不必要的控制权纠纷。同时,重点建立公司的牌照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必要时及时诉讼维权,避免公司损失扩大。(记者郑通讯员李珊珊)
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