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和招牌不一样,但不能太不一样,以免引起误解或歧义。从事商业、公共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但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上使用的名称应与注册企业名称相同,称为“招牌”。
一、标牌悬挂范围和方式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挂标志牌。标志分为三种:分段标志、方形标志和门牌。结合我市各单位实际办公地点,有独立办公大院或办公楼的单位,应在大院门口或办公楼大厅悬挂指示牌。同一办公大院或办公楼内有三个以上单位的,受地点、位置限制的,只按隶属关系挂行政单位牌。如果没有隶属关系,机构规格高的单位就挂卡。其他机构可能不挂牌,但是会在办公室门口挂方形牌。各单位必须在内部机构门口安装门牌,标明单位名称或单位规范简称。未经组织部批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列。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报同级组织部门协调。
二、标牌制作、悬挂标准
1.标牌风格。国家行政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标志,如党委、机关、NPC常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机关、CPPCC委员会、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统一成条,自上而下排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挂牌或方牌,牌自上而下排列,方牌自左而右排列;乡镇办事处、站、所的标志统一为方形标志,从左至右排列;各级内设机构的标牌统一为门牌号,上面是单位名称,下面是部门名称,从左至右排列。
2.标志颜色。党委、工作机构、机关的卡片统一为白底红字;全国行政单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CPPCC委员会、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都是白底黑字印刷;乡镇办事处、站、办、事业单位统一用钛黑字;有各级机构的门牌号码。上面单位名称为白底红字,行政机构为白底黑字,下面部门名称统一为蓝底白字,从左至右排列。
3.标志尺寸。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市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高240cm,宽40cm市级代管事业单位、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县级事业单位卡片高度230厘米,宽度38厘米;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县区党委、县区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牌匾高220cm,宽36cm县级代管机构、科级机构高215cm,宽34cm县级机构的方卡高60cm,宽80cm处级事业单位方卡高40cm,宽60cm乡公所、站、所高40cm,宽60cm各级内部机构的编号高12厘米,宽30厘米。
4.标志名称。标志名称应为法定名称。根据组织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果名称字数太多,难以制作,可以采用组织部门规定的简称。标牌应使用简体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