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名字是一个人的头衔,但是一个名字和人身权结合起来,就产生了很多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人们自然可以随父姓或母姓,也可以随家眷姓。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也就是说一个人生下来就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名字和产权结合在一起,内容就丰富了。
一个人的名字往往与外在形象、身体素质、知识能力、职业等结合在一起。形成知名度。有了名字的知名度,很容易带来经济效益。冒用他人名义属于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上有人冒充上大学,不仅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姓名权,也侵犯了受教育权。有些商家冒用名人的名字申请注册商标,或者用名人的名字注册公司误导人,谋取商业利益,都是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个名,并不参与经营活动。他们只把身份证借给熟人朋友注册公司。真正的投资人不愿意承担经营风险,或者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抛头露面。他用别人的身份证名字注册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签名均非借用身份证持有人的。一旦因经营不善或非法经营行为出现亏损,实际投资者很容易逃避法律责任。
辽阳90后男子发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用了自己的名字,但公司不是他开的,于是起诉该公司停止侵权,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辽阳中院最终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很多人疑惑,我已经起诉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法院为什么不支持?
辽宁省辽阳市90岁老人杨某某向法院起诉,称辽阳BN家具广场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冒用杨某某的名义注册为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13日,BN公司未经杨某某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某某。该公司注册所用文件中的签名并非本人所为,杨某某对该公司的成立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一无所知。直到最近,杨某某才知道这件事。该公司的行为明显属于冒用杨的姓名,构成对杨姓名权的侵犯。要求BN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恢复杨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奇怪的是,辽阳BN家具广场有限公司没有应诉,也没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就像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一样。
根据BN公司的机读档案,BN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杨某某。BN公司工商档案显示,BN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李某某变更为杨某某。起诉后,杨某某申请对BN公司工商档案《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名”中的“杨某某”是否为本人所写进行司法鉴定。
2022年2月23日,辽宁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终止鉴定告知书》: ……要求对“杨某某”2016年3月28日、2016年3月28日的签名笔迹是否为杨某某本人所写进行司法鉴定。由于现有样品不足,鉴定工作无法进行。我们决定终止鉴定,退案。
法院认为,杨主张BN公司未经其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自己,申请司法鉴定。现鉴定机构因比对样本不足退回鉴定,杨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杨的诉讼请求。
杨坚称自己的名字被BN公司冒用,但一审未能查清事实,错判了他。杨某某上诉称,之所以冒用其姓名并注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因为杨某某曾应聘为公司员工,并工作过一段时间。杨某某在一审中申请在该企业的工商档案上签名杨某某。但杨某某因为文化程度低,只能找到一份向供电公司告知用电量的服务协议,以及一份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有杨某某的签名。鉴定机构认为鉴定材料少,未作出笔迹鉴定结论。
辽阳中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已认可其曾在BN公司工作,其主张是其仅在BN公司工作几天即被辞退,其姓名被冒用。对于上述事实,杨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杨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当。2022年8月9日,辽阳中院终审裁定,杨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这是一个漫长的经历。杨的名字被百口莫辩冒用,不得而知。法院没有认定他的名字被公司冒用注册为法定代表人的事实。就像有些机构要求店员证明“我爸是我爸”的问题。该名称已被冒用,无法更正。如果涉案公司玩鸵鸟策略,是躲着不应诉才胜诉的。虽然,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对于那些故意不应诉的被告或当事人,应该改变这一规则,否则,只要被告不应诉,不出庭,单纯让原告举证,就会导致无法举证。
不过,话说回来,BN公司不应诉可能是杨本人故意为之。该公司非法经营或有更多的债务。为逃避责任,其故意起诉要求更换法定代表人以逃避责任。如果杨的说法属实,BN在2016年注册时更改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标识,因为当时杨的手写材料较少,无法比对。杨的名字该不该用来冒用?
如果BN公司一直在运营,日常必不可少的就是签署和提交材料给监管机构和税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办公室租赁合同等法定代表人。如果杨真是冒名顶替的法人代表,那么提交的材料上的签名肯定不是自己签的。杨某某可以向这些地方发函说明情况,向公司登记机关说明情况,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涉及到公司诚信经营的一个大问题,不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是欺诈,监管部门应该依法处理。
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要谨慎。在公司注册过程中,允许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但代理人的手续往往不严谨,委托他人签字的情况也很常见。好像是身份证出借人名义上成立了公司,有时候投资人给点好处。但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或从事违法行为,如对外借贷、合同诈骗、债权人起诉公司或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跑路等,身份证出借人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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