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问
最近我们公司拿到的很多普通发票,抬头都是不完整的公司名称,有的只是简称。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回答
不允许税前扣除。提醒你以后开发票要写全称。
醒醒
开具发票时,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付款人全称,不得用缩写或者其他文字、符号代替付款人全称。
参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3360。
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无付款人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税款抵扣、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开具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相应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凡偷税、骗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文献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所有发票应当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