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9月13日推出春拍系列。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四川省图书馆的《古驿清芬新闸古籍文献》专场中,发现部分拍品为馆藏文物。这些货物的特殊目录号是。731-776,其中载有书法家和国画大师给中国西南著名学者金思的信。
博物馆、图书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必须对其收藏的文物进行分类,建立收藏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为什么这次拍卖会有文物?这些文物将来会怎么处理?
103010丛扎图片《河上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在“古代彝青汾书信古籍文献”专场拍卖中,出现了数十封近代名人致西南著名学者的书信,官方估价在1万至8万元不等。这些信件属于四川图书馆的文物藏品,应由四川图书馆保管。这条消息最初是由微信官方账号“姜尚说”发出的。11号下午,中国之声记者独家联系了文章作者姜尚。
姜:有微信官方账号的读者告诉我,广东崇正的拍卖会上有文物。当时他给我发资料,把四川省图书馆的真迹藏书的书皮发给我。他说你可以检查一下。查了相关资料,去崇正官网看了看这些东西,也和从事书法、书画、古籍的朋友讨论了一下。我们觉得崇正拍卖的东西没问题,应该是真品。
为了进一步确认要拍卖的文物是馆藏文物,姜尚特意买了一本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鱼雁集》。
给谢无量林思的信《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 P158图片“河上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冲拍卖官微截图图片“姜尚说”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姜:书上也列为珍藏。应该是四川省图书馆里很重要的东西,很重要的馆藏。这种东西去市场拍卖。如果拍卖的东西是真品,简而言之就是通过不正当渠道流出了库。这种事情我们觉得不可思议。
林是清末民国时期著名的诗人、学者、书法家。许多书法家和国画大师都和他通信。这些信是以《四川省图书馆馆藏珍品集》这个名字收集的。此次拍卖的文物是《鱼雁集》年的部分信件。
姜:他这次应该是拍卖了《鱼雁集》的大部分。我看了介绍,有几组字母没有出现在本次拍卖中,说明《鱼雁集》已经被打散了。003010一个是现代涉及的名人非常多,多达76位,很多都是现代的。比如从这么多在经学、书画各方面都很有名的名人的书信来看,它所包含的历史信息是非常丰富的,所以它应该是研究中国近代史非常重要的文史资料。当然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姜发表的文章引发关注,有媒体向四川省图书馆和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求证。目前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的很多工作人员都不愿意过多谈论此事。其媒体对接部工作人员戴11日对中国之声表示:作为拍卖行,我们只能尽力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现在正在等待有关方面的调查结果。
戴:我们公司的声明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在转发给中国之声的回复中,崇正表示,对于这些拍品的收集和挑选,广东崇正严格遵循拍卖程序。经网上核实,此拍品于年拍卖。针对不同声音,鉴于此事还需与有关方面进一步核实,研究决定撤回该系列批次。
在四川省图书馆对媒体的回应中,证实了这套书与cu
一位省级博物馆的保存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之声记者,省级图书馆、博物馆的文物外流是一件比较罕见的事情。他说:“一般不应该,也不太可能。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在省馆很少发生。因为现在已经做了普查,所有的博物馆系列,这些文物藏品不能说是100个,但是99%以上都在全国普查系统里。我们已经在20日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国有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普查,这些藏品全部在全国系统存档。”
在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全国馆藏文物数据库中未查到《鱼雁集》号相关藏品。有人认为这些藏书可能是十几年前从四川省图书馆流出的。据崇正说,这些收藏品是在1920年公开拍卖的。网上可查的公开资料显示,当时的拍卖公司为上海崇元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蒋质疑:至少15年来,四川省图书馆一直没有对《鱼雁集》号藏品进行说明。
姜:15年来,四川省图书馆应该说没有公布过这批文物被盗或丢失的情况。那么,在过去的15年里,他们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没有了?如果没有发现,就暴露出他们的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
上述省博物馆托管部门负责人向中国之声透露,藏品流向市场大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经过严格的退出机制,不再进行国有文物的征集;另一种是盗窃。他说:“目前国家有一套文物退出收藏的机制。你的收藏真的没有办法展示或者收藏,但是总的来说,我觉得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似乎不大。如果它想退出市场,就没那么简单了。第一个真的一文不值;第二,必须在省级和国家级备案。通过后,档案至少保存20年。”
我国《鱼雁集》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其文物捐赠、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文物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文物收藏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报告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四川省图书馆回应《鱼雁集》进入拍卖市场,警方已介入。届时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霍表示,国有文物不能拍卖,即使以前拍卖过,私人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霍:图书馆和博物馆是国有文物,是限制流通的物品,所以拍卖必须取消,是不允许的。如果四川省图书馆要报案,公安机关应该会调查,可能会涉及一些文物犯罪。查明清楚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鱼雁集》的规定很明确,这样的文物属于国有文物,它必须还是国家所有。所以,不管之前是否拍卖过,它的主人还是属于国家的,私人无法取得这件文物的所有权。
这次拍卖的委托人是如何获得这些文物的?2008年的拍卖是否合法合规?四川图书馆的文物管理是否存在过错?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