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在英文专利中,会遇到地名、公司名、品牌名、商号等。
例如:
(1)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其他例子包括镀银尼龙6,6纱线,例如由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的noble biomaterials制造的纱线,例如x-static牌纱线。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其他例子包括涂覆有银的尼龙6,6纱线,例如由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的noble biomaterials制造的那些,例如x-static牌纱线。
(2)在一些实施例中,紧固件包括钩,例如https://www.zhucesz.com/钩环紧固系统的“钩”侧。
在某些实施例中,紧固件包括钩,例如钩环紧固系统的“钩”侧,例如velcro。
(3)或者,皮肤接触制品包括由加拿大安大略的iftna,inc .制造的含有抗菌剂的织物。
任选地,皮肤接触产品包括由加拿大安大略的iftna,inc .制造的含有抗菌剂的织物。
(4)岛津制作所生产的毛细管气相色谱仪gc-2010
岛津制作所生产的毛细管气相色谱gc-2010
(5)无定形含氟聚合物的实例包括cytop(由asahi glass co .ltd .制造的商品名)、teflon(注册商标)和af(由dupont制造的商品名)。
无定形含氟聚合物的例子包括cytop(由asahi glass co .ltd .制造的商品名)、teflon(注册商标)和af(由dupont制造的商品名)。
类似的表述通常出现在化学案件中,因为化学案件往往要求明确指出原料和实验设备的。
对于这些地名、公司名、商号、商号,有一个问题是汉字应该翻译还是保留原文。
与舒明浩123引用文献不同的是,舒明浩123并没有给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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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公司名称:
第一,由于“随着中文译文的上交,能翻译成中文的尽量翻译成中文”的规则,把一个“大家都知道”的非常著名的公司名称翻译成了常见的中文译文。
比如上面的例子中,只有例(5)中的杜邦公司被翻译成了中文的“杜邦”,因为杜邦公司非常有名,或者说在这个领域(化学领域)非常有名。它成立于1802年,说明书中出现了“dupont”这个词,所以大家都知道它在说什么,也不会对阅读本说明书的本领域技术人员造成任何困扰。
比如************、耐克、微软等。特别是原专利指的是中国的公司,比如腾讯,要翻译成中文。
而且与时俱进,比如特斯拉,大概五年前还不出名。现在,有多少人还不知道特斯拉和世界首富的老板?
第二,对于不太出名的、“大家都知道”的公司名称,保留英文原文。
为什么要保留原文?因为是给人搜的。
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把上面例子中的noble biomaterials,iftna,inc和shimadzu corporation翻译成noble biomaterials,canadian biotechnology company和shimadzu corporation,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这些汉字时能想到这些公司吗?
也就是说,当翻译成中文时,英文所传达的信息就丢失了。
有人说过,这些东西我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比如“贵族生物材料”可以查一下。这是一家“高贵”的公司。
这就给我们带来了翻译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译者自己看得懂,读者却看不懂”。虽然在网上可以查到“贵族生物材料”是“贵族生物材料”,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贵族生物材料”这个词能想到“贵族生物材料”吗?这两个等号是画出来的吗?还能有另一家叫“来宝”的公司吗?
这就是为什么在第一点中,我们说只有非常著名的“大家都知道”的公司名称才被翻译成中文。比如“岛津”在化学实验室仪器领域也很有名,但是名气大到大家都知道吗?对于没有百分百把握的,还是要保留原文。
对于公司名称,还有一点就是,比如(4),如果原文是岛津株式会社(大写),保留原文,但如果原文是岛津株式会社或岛津公司(小写),就要翻译成“岛津公司”。
因为写的是岛津株式会社或岛津公司,说明作者只打算用岛津作为公司名称的核心,公司的正式全称不一定是岛津公司,也可以是岛津有限责任公司、岛津株式会社、岛津株式会社,甚至岛津不是公司而是合伙企业。仅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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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名,类似地:
第一,由于“随着中文译文的上交,能翻译成中文的尽量翻译成中文”的规则,对于非常著名的地名,“大家都知道”被翻译成常见的中文译名。
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如加拿大、卢森堡(小国也是国家,独一无二)。
(2)大城市,如洛杉矶、纽伦堡、布宜诺斯艾利斯(国家虽穷,城市却很有名)。
(3)美国各州。美国不是其他国家。美国的一切都在放大镜下观察。在美国50多个州,所有英文专利都要翻译成汉字,比如例(1)中的宾夕法尼亚,没有任何不清楚的问题。
(4)中国地名。
比如安大略省(2)在加拿大各省都很有名。当然,你可以保留原文。
第二,对于不太出名或者“大家都知道”的名字,保留英文原文。
比如例(1)中的scranton,为了方便检索,只能保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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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名和商号,与上述类似,这里不再赘述:
特氟隆翻译成teflon,基本相当于该领域的一个专业术语。
常规品牌名称和商品名称,如velcro和cytop,保留在英文原文中。
题外话:符号的意思是“注册商标”,即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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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上的地名、公司名、品牌名、商号,极端的问题很好处理,但是不太出名不太出名的模棱两可的情况怎么办?
保险起见,还是保留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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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新申请英文翻译中的形式问题大多是“英文原文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
新应用的汉英翻译不存在这个问题。英文专利写汉字比大熊猫还罕见。这一方面是因为英语在地球上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是因为欧美专利局的严格要求,英语专利中基本不允许使用其他语言。)
根据上面讨论的两条规则,即:
(1)随着中文译文的上交,可以尽可能翻译成中文;
(2)为了避免歧义,便于检索,对于不常用的专有名词,应保留英文原文。
基本可以处理英文专利中的所有形式问题。
例如,以下情况:
(1)颜料红、颜料黄、颜料绿等。初学者看到这些,总以为是专有名词,不翻译。其实这些词在中文里都有相应的专有名词,比如颜料红、颜料黄、颜料绿等。字典里都能找到,而且都有cas号,所以要翻译。
类似的例子是实施例(1)中的尼龙6,6和“尼龙6,6”。
(2)max这种文字要翻译,最大。
(3)一些不常见的缩写,如https://www.zhucesz.com/(aka),意为“亦称”,即亦称,待译。
希望上面已经说清楚了,地名公司的名称就是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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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双证涉外专利代理人,持有toles法律英语高级水平证书和catti人事部翻译资格证书。2010年进入涉外专利代理行业,具有丰富的新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中英文翻译经验,以及在美国、欧洲等英语国家申请oa回复的经验。目前,他在一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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