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信息页面,红色的“*”号为必填项,“公司地址”信息需要填写到具体的门牌号(例:XX路XX号):
笔记:
(一)“生产地”“营业地”地址与“营业住所”地址相同的,无需重复;
(二)“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与“营业住所”地址不同的,需继续填写“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信息。
(三)点击生产经营场所一栏后面的“住所信息”进入住所信息页面,填写相应的住所信息,或点击下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承诺书。
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条款”、“前置许可事项”和自行编辑的经营范围。
(一)“主营业务”在名称审批过程中直接替换,不可编辑。
(二)点击“添加经营范围条款”,依次通过行业类别、主要行业类别、行业中间类别选择相应行业代码下经营范围的标准化表示,供申请人手动选择。
(3)“许可前”和“许可后”板块不支持个性化编辑。必须严格按照取得的许可证中的许可项目填写“前置许可证”;部门选择相应的许可后项目。
(4)申请人可自行编辑“一般经营范围”。
人事信息页面的“股东信息”在姓名核验过程中自动替换。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人员等信息在此过程中需要录入、修改或删除。输入信息后,单击“保存并下一步”。
(一)在补充信息页面,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非公党建”信息。
(2)并选择“营业执照”领取方式:点击“邮寄”,登记机关将纸质营业执照邮寄至申请人提供的地址;
点击“自取营业执照”,申请人需到登记机关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在决议和章程页面,根据提示点击安装控件:
安装后可以浏览生成的各种决议和章程,背景浅黄色的部分可以直接修改。
包机有重置功能,点击“重置”,会出现三种情况:
点击“重新生成章程”,删除已有的决议或章程和电子签名。 , 重新生成新的章程或决议。
点击“清除本次修改信息”,申请人可将信息恢复到最近一次修改前的状态
3、点击“取消”,即取消“复位”功能,返回上一个操作。
修改完成后,“保存并下一步”,即可进入“上传材料”链接。
在此链接上传相关人员身份证正反面等申请材料。全部上传完成后,即可保存。和预览(详见3)。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全电子处理”或“半电子处理”,然后进入相应的预览页面。
预览页面。以电子方式办理全流程的申请人,经所有授权签字人电子签字后确认提交(具体签字方式请参见本操作指南http://www.zhucesz.com/部分)。
“确认提交”后,系统自动跳转到流程图页面(如下图),当前业务链接或状态显示为橙色,尚未进入的处理链接显示为灰色,业务显示已经处理的。链接以绿色显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电话咨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注册窗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络企业认证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形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在3年内被撤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被注销未满1年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一致;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批准或注册符合《企业名称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企业名称和商号应当一致(企业名称和商号一致,不反映行业特点),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一年内变更名称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同被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名称中可以有“安徽”或“安徽省”字样
设立企业或者新设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命名为省: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二)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国家批准或认可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林牧渔业企业、经济取证企业省政府或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其他类型的社会中介机构已取得资格证书或前置许可;中央企业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的履行投资者职责的企业,以及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出资设立的占企业的50%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近三年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省民营科技企业或省农业龙头企业;或省有关部门认定并开发出填补国家或省空白的新产品;省政府批准设立;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省政府另有规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团公司可以命名为省:控股子公司3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00万元以上,其中注册资本集团公司3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科技型企业或农业龙头企业,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其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使用“安徽”类型: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
(六)省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示例:安徽企名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安徽/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络信息咨询(安徽/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安徽/省企名网络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络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所在市(含州)或县(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括下列内容和词语: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欺骗或误解;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名称中若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而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