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委托书样本
委托人:_
受托人: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特此委托受托人办理工商核名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1. 委托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委托受托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委托受托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委托权限1.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工商核名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商核名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1. 委托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受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受托人应在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及时告知委托人,并按委托人的指示办理后续事宜。
五、违约责任1. 若因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工商核名失败,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受托人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按委托人指示办理后续事宜导致工商核名失败,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盖章):_
受托人(签字/盖章):_
日期:_
附录: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人为自然人)2. 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受托人为自然人)4. 受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受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签订本委托书前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其中的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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