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名规则
企业名称的核名规则是由工商管理局制定的,旨在确保企业名称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1. 名称构成规则
地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企业名称一般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名称和组织形式。例如,“北京星期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避免使用特定词汇:名称中不能含有数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也不能使用名人字号。
避免混淆和侵犯权益:企业名称不能和知名公司混淆,不能侵犯知名商标的权益。
查询重复率:在提交企业名称之前,需要通过工商局的系统进行查询,以确保所选名称在当地没有重复。
更换名称: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名称已被他人使用,则需要更换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核名成功后,保留期为3-6个月(部分地区有所不同)。
逾期处理:如果企业在有效期内未完成设立登记,需要申请延长保留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定义:国家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
条件:申请国家局核名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
好处:国家局核名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全国开展业务,不受当地工商局限制。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的企业。
无行政区划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一亿人民币以上。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2. 重复性检查
3. 有效期限
4. 国家局核名
5. 特殊情况
以上就是当前工商局对企业名称核名的基本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直接咨询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