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核名表]工商注册核名表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以下是关于工商注册核名表的一些详细信息: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3. 申请人需在年月日签字或盖章。
填写说明: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及有关规定填写。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去当地的工商局领取或官网上下载“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的表格,按要求填写核名的相关资料。
带上身份证件和“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的表格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
如果核名通过的会收到《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名成功后公司要在有效期内正式办理注册。
要确定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确定出资方或者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并提供出资方的身份证明。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租赁办公场所,提供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
办理人去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填写。
工商局的服务人员在网站上查询后会给出一张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核名的操作流程]核名的操作流程如下:
[核名需要的材料]核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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