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具体学校名称]
核名理由:
该名称简洁清楚,能够准确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
避免了使用含糊、重复、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
符合民办学校核名的相关规定,未使用“校区”为后缀名,也未冠以“中华”“国际”“双语(幼儿园)”等字样。
学校类型:[明确是小学、中学、九年制或十二年制学校等]
办学宗旨:[阐述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
课程设置:[简要介绍学校拟开设的主要课程]
需要注意的是,民办学校核名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校名应简洁清楚、表述准确,独立法人的学校名称不得以“校区”为后缀名,冠以“实验”“外(国)语”“英语”“美语”等字样的校名应严格按规定核准,不得冠以“中华”“国际”“双语(幼儿园)”等字样,不得侵权;名称中应标明组织形式,学历学校分别为“小学校”“中学校”(即完全中学)“学校”(即九年制或十二年制学校)“初级中学”(即初中)“高级中学”或“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为“补习学校”“培训学校”“专修学校”或“进修学校”。
各区(市)县教育审批(登记)部门应预先指导申请人依法依规办理校名核准(或登记)、变更手续。营利性民办高中和幼儿园可在申请核名的同时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使用学校简称(仅可省略公司组织形式)并规范使用。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核名事宜还需您咨询当地相关教育部门,以确保核名顺利通过。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