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核名需要的证件材料
1. 分公司设立申请书及相关决议
分公司设立申请书:通常需要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表明总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同样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总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 财务报表及相关证明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5. 场地证明文件
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分公司为租用的场所,则需要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 其他辅助材料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履历。
照片:准备5张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照片。
以上就是分公司核名所需要的基本证件材料。具体的核名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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