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核名流程
集团核名是指为一家新成立的集团公司选择合适的名称,并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集团核名流程:
一、准备工作1. 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分析:在进行公司核名之前,建议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和竞争对手分析,以了解市场趋势和行业命名惯例。
二、提交申请材料1.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并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提供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提供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指定(委托)书》:提交《指定(委托)书》。
三、名称预先核准1. 预查名称:提交申请材料后,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四、变更完成交接1. 变更完成:完成名称变更手续。
五、注意事项1. 注册资本金:无区域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币以上的企业。
子公司数量: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注册资本总和: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六、受理审核时限1. 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七、登记管辖1. 登记机关: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八、收费标准1. 收费情况: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九、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1.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简称: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使用“集团”字样: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十、常见问题解答1. 问:集团公司核名需要哪些材料? - 答:集团公司核名需要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指定(委托)书》等材料。
问:集团公司核名的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 答:无区域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币以上的企业。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问:集团公司核名的子公司数量要求是什么? - 答: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完成集团核名流程,确保集团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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