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预先核名通常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您需要到市民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预核名称,领取《名称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登记机关初审审批。
接着,申请人要携带核名表及初审意见以及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该民办非企业的正式文件。
然后,携带核名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到窗口开通“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外网申报系统”的登陆账号,进行网络登记。
进入申报系统后,您需要提交一系列核名材料,比如名称核准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发起人简历、发起单位简历、发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无发起单位可不提供)、业务主管审批意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举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会开具《准予通过的核名通知书》、《临时开户联系单》,核名通知书有效期为 6 个月,逾期未完成登记的需重新申请核名。审核不通过则由登记机关告知原因。
之后,携带登记机关开具的《临时开户联系单》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存入注册资金,并请具备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申请机构应在 6 个月内申请召开理事会议或股东会议、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逾期未完成登记的需重新申请核名。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核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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