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撤销申请书
[相关部门名称]:
投资人[投资人姓名]于[具体日期]取得名称为“[公司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具体文号]。因[详细说明撤销原因],投资人申请撤销该名称预先核准,望批准!
期间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由全体出资人承担,现委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办理撤销名称预先核准相关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具体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核名撤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公司名称核准后,通常是不能更改的。但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基本一致。如果不想要已经被核准过的公司名称,也可以继续提供公司名字,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事大厅查询公司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 第十三条所列企业;2.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3. 外商投资企业。
名称预查:需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法人提供身份证,名称预查在所在地区的工商局进行。
名称审核:区工商局预查通过后,报市工商局审核,一般需要 5 个工作日左右。
颁发证书:企业名称审核通过后,由工商局打印。
核准程序通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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