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核名需要什么资料
农村合作社核名所需资料和步骤如下:
步骤一:准备初步资料1. 填写申请表:取得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提交申请: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等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通知书: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
步骤二:提交详细文件1. 申请表:由全体发起人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授权证明:由所有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法人资料:设立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创立会议纪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的办公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成员名单、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居住证等。
扩展信息1. 发射准备工作:包括拟订合作社章程、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召开创始人大会、建立工作机制等。
注意事项1. 名称选择:选择合作社名称时,需避免使用已被其他企业使用的名称或地名。
租地与租房合同:需准备好租地合同与租房合同,并确保合同中涉及的成员数量和身份符合要求。
成员资格:至少需要5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其中农民户籍成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包括申请表、授权证明、法人资料等。此外,还需要注意合作社名称的选择以及成员资格的确认。整个过程较为复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通过核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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