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先核名的流程和时间
一、企业预先核名的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查。
核准通知: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登记手续: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备案: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名称保留: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预先核名的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保留期为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如果在保留期内未完成登记手续,需要重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三、注意事项
企业预先核名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核准通知、登记手续和备案。整个过程需要在六个月的名称保留期内完成。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