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后是可以变更股东的。以下为您详细说明核名后变更股东的相关事宜:
企业注册核名之后能够更改股东。变更股东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登陆当地工商网,找到已提交的企业名称,点击修改股东并更新保存修改。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然后,工商行政管理局在 5 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在变更股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按照公司法的第七十一条进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核名后变更股东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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