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通知书的获取方式]核名通知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
到当地工商局领取或下载官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表格,并按要求填写核验名称。携带身份证和《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若提交的企业名称能使用,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姓名验证成功,要重新验证,验证好后再打印。
在一个工作日去工商局(新站、高新技术、由开放区在各自工商局核名、庐阳、姚海、树山、包河统一在市政厅窗口核名),所需信息包括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提供登记费的,只需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在新站、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登记的,需提供暂住证原件)、注册地址(核名时不需要提供注册地址的原件和复印件,只需要在上面写上地址就行了,合肥目前情况下的居住和住房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建议5到10名,尤其是商业类型公司,名称相同的概率太大,另一个是一些英文谐音中文名字,最好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业务可以写,但与您的行业的公司名称可以对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需要在当地工商局领取。新设立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办理程序为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相关的设立(开业)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内资企业核名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包括:
[外资企业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外资企业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包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核名通知函的问题,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