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通知申请书的相关规定]核名通知申请书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核名通知申请书的相关要点: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内资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非自然人投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的除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栏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名称备选企业字号。
企业住所,需详细填写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等信息。
对于外资企业,需填写投资总额、币种、注册资本等信息。
明确企业类型。
填写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目的和可行性。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学地址、规模和服务对象(规模包括场地面积、设备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即办学范围、培训项目)。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投资人和拟任法定代表人。如果投资人是公司的,要提供投资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投资人超过一个的,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拟用单位的名称。不同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特定的规范,例如属于职业技能培训的,名称统一为“佛山市南海区 XX 职业培训学校”;属于文化艺术类培训的,名称为“佛山市南海区 XX 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属于幼儿教育的,名称为“佛山市南海区 XX 幼儿园(托儿所)”等等。
[核名通知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核名申请书通常包括以下
[不同类型核名通知申请书的差异]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核名申请书,例如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相关的核名申请书,申请书的正文应载明以下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准确的信息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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