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核名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开始核名流程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
确定培训学校性质:
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根据你的需求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
二、核名流程1. 营利性培训机构核名:
步骤1:前往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
步骤2:前往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步骤3:在完成上述两步后,才算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核名:
步骤1:前往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步骤2:在完成上述两步后,才算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步骤1:准备好培训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
步骤2:前往工商局填表申请核准名称。
步骤3:提交相关文件,正式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筹办申请同意书"。
确保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建议选择1000平方米以上。
租赁期应为五年以上。
场地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租赁合同:
签订符合办理教育培训机构的房屋性质以及租赁期限的合同。
确保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
街道办报备:
前往街道办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再去街道办盖章。
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设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
若有两个以上举办者,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名称预先核准的证明文件。
正式设立申请材料:
筹设批准书。
筹设情况报告。
可供合法使用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文件。
章程。
拟任校长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首届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拟聘请专兼职教师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申请办学类别拟定的课程(培训)计划、所选用的教材,以及由举办者签署的教材合法合规及自愿接受监督检查的承诺书。
拟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与银行草签的学杂费专用账户管理协议。
若涉及消防、保安、安全生产等特殊行业的培训项目,需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文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
实质审查:
-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按相关规定组织实地勘察和评估,在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出具审批意见书。
送达: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送达申请人。
- 到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或行政审批局民政窗口)办理社会组织(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营利性培训机构:
- 到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窗口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三、具体操作步骤1. 预核准名称:
四、注意事项1. 场地选择:
五、提交材料1. 筹设申请材料:
六、审批流程1. 形式审查:
七、法人登记1.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八、你可以顺利完成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名流程。确保每一步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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