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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预核名,民办非企业单位什么意思

发表日期:2024-07-26 08:03:01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的相关信息如下:

  1. 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为 1 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

  2. 办理方式: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该事项主要通过网上办理,无需办事窗口。

  3. 账户可信等级要求: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 L2 级及以上。

  4. 办理流程:

    • 网上注册:申请者(或经办人员)需要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预先核名”业务。

    • 网上申报: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 业务办结:业务在网上办理成功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领取《关于开立银行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5. 申请材料:

    • 预先核名申请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0 份,纸质,必要。

    • 举办者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0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必要。

    •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原件 0 份,复印件 1 份,纸质,必要。

  6. 名称规范: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广东省(广东)+字号+业务领域+组织形式。例如:广东省 XX 信息科技研究院,“XX”为自拟字号,“信息科技”为从事的行业领域,“研究院”为组织形式。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字号(2 个汉字以上),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7. 材料要求: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申请表直接在网上填写,无需下载。申请表填写内容需要与申请书一致,业务申请成功可直接打印该表,提交一式一份。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撰写,需要包含拟申请登记的名称及备用名、举办者简介、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宗旨和目的、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申请人签署(自然人则个人签名,法人则盖章)。申请成功打印一式一份。

    • 举办者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需两人以上),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法人,需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扫描件需要图像清晰、图片端正,申请成功打印一式一份。

  8. [相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还需遵循以下规定:

    1. 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办法》。

    2. 依据文号民发〔1999〕129 号,条款号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登记,监督管理其名称的使用,保护其名称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

    3.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 号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4.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 号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

    5.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 号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

      • 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 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6.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 号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事)业单位名称相同。

    7. [咨询监督与法律救济]1. 咨询监督:鼎湖区坑口鼎盛路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监督投诉方式为鼎湖区坑口鼎盛路区民政局办公室。

    8. 法律救济电话:0758-2622217 ,无。

    9. 行政诉讼部门: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电话:0758-2629073 。

    10. [办理地点与联系方式]办理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鼎盛路区民政局站旁鼎湖区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股室。

      办公电话:2658343 。

      位置指引:公交车 15 路、21 路、1 路、206 路、24 路、204 路、23 路、2 路、10 路。

      [收费项目信息]依据文号民发〔1999〕129 号,条款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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