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核名手续
集团核名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类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准备阶段: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递交材料: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递交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领取登记证: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无行政区域划分的公司:注册资金规定5000万币以上;如:华为控股有限公司。
外资企业个人独资或控股公司:可以在名字中应用“中国”;该类企业是外资企业控投且应用外资企业企业字号。
国家局批准:国家局批准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的。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集团核名的具体步骤
集团核名中的特殊要求
集团核名的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关于集团核名手续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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