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核名需要什么材料申请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填写要求:申请表直接在网上填写,无需下载。填写内容需要与申请书一致,具体填写要求参考示范文本1。业务申请成功后,到惠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该表格填写,提交一式一份。
2.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内容要求:申请书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撰写,需要包含以下要点:
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举办者简介及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
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
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
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
- 签署要求:申请人签署(自然人则个人签名;法人则盖章)。
不符合规范的名称示例:
惠州市信息科技研究院(缺少字号) - 惠州市清华信息科技研究院(字号容易造成公众误解)
惠州市超华科技研究院(业务领域太广) - 惠州市超华信息科技研究总院(组织形式不符合要求) - 惠州市超华信息科技研究会(组织形式不符合要求)
3. 举办者身份证明- 提交形式:扫描件上传。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规范
1. 名称构成-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惠州市+字号(2个汉字以上)+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组织形式。例如:惠州市××信息科技研究院,“××”为自拟字号,“信息科技”为从事的行业领域,“研究院”为组织形式。
2. 注意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字号(2汉字以上),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可查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流程
1. 网上注册- 申请者(或经办人员)(./home/logi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预先核名业务”。
2. 网上申报- 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3. 业务办结- 业务在网上成功办理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详细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构成、规范及相关要求。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等相关事项。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求,可以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从而顺利进行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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