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核名所需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需要准备和提交一系列资料。以下是详细的资料清单和相关要求: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需要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包含企业名称、投资人信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 签名和盖章:申请书需要由投资人或其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无地域无行业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企业投资:需要提供投资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等。
外文翻译:如果提交的资料中有外文,需要提供正规翻译公司的中文翻译件,并附上翻译公司的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业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需提供其商业登记证的复印件,且需在有效期内。
-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需要提交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文档。
2. 投资人(股东)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
3. 地址信息- 详细地址:提供企业注册地址的详细信息,至少到区级。
4. 注册资本- 无地域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5. 股东出资比例- 自然人投资:需要提供监事的相关资料。
6. 其他资料-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明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且投资总额不得小于注册资本。
7. 特殊情况说明-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情况说明:如果企业涉及跨地区经营,需要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核名的具体流程
准备阶段:
确定企业名称,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确保所有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外文翻译件。
提交申请:
将所有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国家工商总局。
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包括签名、盖章等。
审核阶段:
国家工商总局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有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的需求,需及时响应。
核准阶段:
如果审核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会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准后的名称有一定有效期,在有效期内需完成后续的注册手续。
资料真实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外文资料处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外文的资料必须经过正规翻译公司翻译,并提供翻译公司的相关证明。
注册资本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需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投资总额不小于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详细的资料清单和流程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所需资料和步骤,从而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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