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系统。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的“服务导航”栏目中的“网上注册”或页面左下方“网上申请”栏目中的“企业注册”登录系统;也可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登录系统,点击首页左侧的“网上办理”。注:对于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一般登录”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登录系统。2.选择类型。根据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的业务类型。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申请业务处理完成后才能再次申请业务处理。注:如果企业发生变更,需要同时办理备案业务,您应选择“企业变更申请”,将变更和备案一并办理;仅用于备案,您应选择“企业备案申请”模块。3.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与申请相关的信息,如:对于设立企业,首先选择企业类别,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文号或已核准的企业名称查询现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信息,然后在完整页面添加企业登记所需的其他信息。注:*表示必需。点击“下一页”或tab切换页面。在系统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以确保通过系统打印的文件内容正确无误;所需手机号码可以接收短信,以确保申请人及时了解业务完成情况。4.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要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相应上传的签字(盖章)材料的扫描PDF。注意:如果目录中缺少提交文件的名称,您可以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进入材料目录,添加材料目录的信息。5.检查提交。预览已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再次确认已填写的信息,然后点击“检查”按钮。系统会初步核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附件材料;检查合格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国家工商总局业务司进行审核。如果检查不通过,申请人需要根据提示修改提供的信息,申请业务可提交业务部门审核,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注意:业务状态为“提交预审批”表示业务提交成功。此时只能查看申请信息,不能修改。6.检查反馈。登录企业注册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核流程的反馈信息。如果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则可以查看、修改业务信息或者直接“删除”申请的业务。如果审核意见为“驳回”,则可以查看业务信息,不能修改。如果审核意见为“待同意”,则表示该业务正在审核中,尚未完成,业务信息可以查看,不能修改。7.现场交付。当场收到“预定提交材料时间”的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单据等材料,到现场提交指定的纸质材料。注:打印的纸质材料要按要求签字盖章。8.领个执照。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