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核名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概述
申请集团公司核名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要求
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子公司注册资本: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 集团成员单位:集团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法人资格。
- 母公司形式: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股:母公司应控股51%以上。
- 子公司数量: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中字头核名:中字头的集团公司核名不带区域限制。
国字头核名:国字头的集团公司核名没有行业表述。
- 疑难字号:如果遇到疑难字号,可能需要申请疑难审批。
- 经济活动性质: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应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名称核准:并确保名称没有重名、禁限等问题。
资料准备:准备需要的资料,包括投资人身份证明、法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网上申报:通过总局网报系统进行申报,
审批过程:等待北京工商总局审批,审批时间通常为5-15个工作日。
变更申请:如果需要变更公司名称,只需在当地工商局填写、提交《名称变更申请书》。
资料提交:根据当地工商局的要求提交材料,填写变更申请书。
审批过程:同样需要等待北京工商总局审批,审批时间大约为3-15个工作日。
2. 法人资格
3. 公司形式
4. 控股比例
5. 集团成员数量
特殊条件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条件需要注意。
1. 中字头和国字头命名
2. 难烦字号处理
3. 经济活动性质
流程注意事项
在申请集团公司核名的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名称核准流程
2. 变更集团公司名称流程
以上就是关于集团公司核名申请条件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随着工商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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