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核名是成立公司的重要步骤之一。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新公司核名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开办新公司要到工商局的窗口进行申请名称。在注册以前要准备好三个名称,为了避免审核时候重名,填一个名称,还要准备两个备用的。
接着,在窗口会给核名申请书,根据指引填好申请表以后交给窗口,就等着核名了。如果核名第一个就自动核名第二个,第二个还不过就自动核名第三个。
整个核名时间大致是一个星期,不过根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同,核名时间有所不同。核名通过以后,工商局会通知办理接下来的手续。
在核名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企业名称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同时,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 1 年的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 3 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指定(委托)书》。
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设立企业集团进行核名还有特殊的要求。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 5 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工商总局核名注册集团公司要求:前期需准备 6 个普通公司,6 个公司加起来注册资金 1 亿以上,确定那个公司作为母公司,母公司占 5 家比子公司 51%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人可以是同一法人。
受理审核时限方面,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也有相关要求,比如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成立新公司核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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